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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集团纪委举办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次数:次

10月17日,化工集团纪委在集团教育培训中心举办了纪检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化工集团纪委书记徐勇作开班动员并授课,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王文波授课后作总结讲话,纪委监察部干部杨艳梅作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讲解。化工集团纪委委员、各单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近50人参加培训。

徐勇在开班动员时指出,化工集团纪委举办这期培训的主题是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北京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落实集团纪委全年工作安排。通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北京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更好地担负起忠诚、干净、担当的责任。

徐勇以《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为题,从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等十个方面对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行了回顾。徐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不断筑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这一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成为新时期国企党建的主旋律,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他要求纪检干部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长期坚持、保持常态,学以致用、提高能力,工作中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企业政治生态的 “护林员”。

杨艳梅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辅导讲解。她强调,《监督条例》是四个条例的“总开关”,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和起点;《巡视条例》是运用于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过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运用于监督执纪问责的结果。从实践运用来看,巡视、监督是日常性工作,以发现问题为主,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前半场”;问责、纪律处分则是对发现问题相关责任人的惩戒性工作,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后半场”。全面学习和掌握四个条例,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十分重要。

王文波以《从一起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为题进行授课,深入浅出,通过分析一个案例的调查经过,强调正确处置信访件极为重要,重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关注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红脸扯袖,防患于未然。

王文波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各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日常工作要认真记实并留有痕迹,主动调整,跟上工作节奏。他强调,虽然同志们多是兼职的纪检干部,但事关领导干部的政治安全不是兼职工作,要以专职的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与态度对待纪检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纪检干部。

培训会上,集团纪委向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图解书。要求与会的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图解书以及此次培训内容,学深悟透,把学习到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思路运用于实际工作中,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